2025-12-26 轉:桃園市政府函--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置之「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作業系統」將於115年1月1日上線,同日停用「桃園市政府營造業淨值申報查詢系統」,另自115年,未依規定申報者,本府將依營造業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辦理現址或臨櫃抽查並造冊列管,依法營造業不得規避、拒絕,敬請各會員依規辦理。 桃園市政府函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