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2-04 轉:全國聯合會函轉內政部「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」第2點、第3點,業經內政部於115年1月30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號令修正發布1案。 內政部「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」第2點、第3點,業經內政部於115年1月30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號令修正發布 回上一頁